摘要: 昨日,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最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。
昨日,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最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1、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,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;
2、职工与父母(子女)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,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;
3、职工与父母、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,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;
4、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,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,不予提取;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,不予提取;
5、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,不予提取。
二、办理要件
1、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;(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,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、提供购房人员名单,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)
2、购房增值税发票;
3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;(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)
4、结婚证或单身声明(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);
5、身份证;
6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。
三、办理方式
柜面办理。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,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(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-常见问题-提取类)申请办理;在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缴存的职工,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。
四、提取期限
自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。
五、提取额度
1、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;
2、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,其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。
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。
六、办理时限
手续齐全情况下,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。
此外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今后南京人要提取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不用再跑腿了,只要登录南京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()即可办理。
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截图▲
按照通知,今后,职工无需再携带身份证、结婚证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,在家“动动手指”即能顺利实现提取还贷。
至此,南京市租房、退休、主城区购房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提取业务均实现了网上办理。未来,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推出更多的网上提取业务种类,让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惠及全市更多缴存职工。
敲黑板,知识点来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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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
1
网上登录
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()办理网上提取业务,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。
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页截图▲
(一)人脸识别登录
职工点击“人脸识别用户”,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,点击“立即登录”,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,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,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。
(二)个人密码登录
职工点击“个人密码用户”,输入证件号码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。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两个零(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)。
2
身份认证
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,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。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。
(一)柜面身份认证
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(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)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。职工需签订《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》,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(提取子系统-提取登记-网上提取身份认证)中输入职工联名(银行)卡卡号和手机号,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。
(二)网上身份认证